升级传统种养殖业 实现(传统养殖业的弊端)

作者:升级传统种 -
升级传统种养殖业 实现(传统养殖业的弊端)
升级传统种养殖业 实现转变现代种养殖业 规模化种养殖业 推进养殖业中科技创新技术应用我国《动物防疫法》、《传染病病原学》、《畜牧兽医法》、《畜禽传染病防治条例》、《水产养殖技术手册》、《病原》等法律法规八条,其中在中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规定的条件下,应用农业防疫法进行的研究应用可谓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我国在发展现代种养殖业的过程中由于苗种保存问题,经常出现幼苗死亡、动物疫病、病害流行、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由于该《苗种防疫法》的宣传和普及而实施的系列工作未受到重视,对于近年来我国种养殖业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种养殖业发展的趋势,都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通过一系列研究的探讨,围绕市场、健康养殖和安全健康养殖的思路,中国农业部与国家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印发了《动物免疫疫苗使用技术指南》和《动物免疫程序》。
《动物免疫程序》划定了仔畜及仔猪免疫时间,明确了疫苗免疫时间。由此,说明了我国目前流行的疫病种类及范围。
《苗种防疫法》明确了畜禽养殖业的免疫时间,明确了疫苗免疫时间,确保了种用畜禽健康养殖。同时,根据《防疫法》规定,农业部对疫苗使用进行了严格管理,明确了免疫接种程序。
《疫苗使用办法》规定了畜禽养殖户应在规定期限内免疫接种。为确保疫苗质量,疫苗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免疫接种,不得延误免疫。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将畜禽免疫时间、次数、时间、地点免疫接种。养殖场户应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免疫情况,定期开展免疫接种,并对抗体水平等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效果。
《苗种防疫法》对免疫程序进行了完善,也提高了动物养殖户的科学免疫质量。比如:动物口蹄疫和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在动物免疫程序上的要求是一致的,不能突破免疫空白期。对疫苗使用说明进行了修改,防疫程序规范化程度提高,抗病能力增强。为了进一步提高免疫效果,对免疫过的动物采取了“一刀切”措施,即在免疫前进行疫苗安全处理,减少重复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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