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韩丰生态种养合作社

作者:宜兴市韩丰 -
宜兴市韩丰生态种养合作社
宜兴市韩丰生态种养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12月7日,总投资18亿元,主要从事无公害绿色蔬菜种植及加工。
申请:
1、申请单位是具有省级示范社四级干部资格的,要求参加所在市辖区农业部登记,申报条件符合规定,经过一段时间后可以正式注册成立合作社。
2、合作社成立一年以内的人员均可成为合作社的理事长,注册资金不低于3万元。
3、合作社的成员可同时拥有社员理事长、监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长等职务。
合作社的责任
1、合作社有设立国家标准的章程,章程的制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2、合作社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纳税,并经社员大会、理事长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
3、实行民主管理,章程规范。
4、合作社成员大会、理事长会议、理事长会议、理事和副理事长会议等应在选举中适当增添成员。
5、合作社运行的运行监控、社员分红、成员大会决议、成员出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成员认定、社员决定、监督抽查等程序的咨询、协调、协调、公平分配、社员培训、产品追溯等。
(四)合作社登记备案制度
1、登记备案制度:采用两年一轮,新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每年6月底前交纳登记备案。对登记备案不充分的合作社,合作社有权按照《浙江省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进行审查登记。
2、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章程以原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通过,合作社成员大会、理事会全体成员大会等定期召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3、合作社社员出资、分红、社员培训:合作社章程以原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通过,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等定期召开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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