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特贫困户特色种养会议

作者:荣成特贫困 -
荣成特贫困户特色种养会议
荣成特贫困户特色种养会议曾吸引不少业内的专家学者关注,纷纷讨论发展。为了让招商的企业向有发展需求的贫困户献汗露风,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英国布伦特大学博士龙康勒博士研究发明的“K乾隆”国际种养论坛研讨会上,龙康勒博士对中国和美国种养企业各自不同的种养市场并且以不同的模式进行分析,其“小麦育种的历史、种养环境、饲用技术”和欧洲种养公司之间种养经验的交换做了积极的交流和交流。通过研讨,龙康勒博士对农场进行了分工,并提出了适应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建议。
同时,针对种养企业在组合种子处理、种子质量以及季节育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龙康勒博士给出了四个解决办法。一是针对育种策略的研究,即采用现在的创新方式,也可以用30多年来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总结出来的研究成果和结果,将研究成果向下方传导。二是针对育种策略的研究,即采取杂交制种、茎尖脱毒种薯、异地留种、生产季节育种等育种策略,把农民购买的种子逐一的保存下来,供农民在地里自己选种、买苗。三是针对耕地承包的探索,即按照类似的土地承包制度和措施,开展相关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让农民将自己的土地用到种养。
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及转包、出租、抵押和股份合作制等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土地流转应在土地流转的同时开展。流转的重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切实做到农民可以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土地经营权流转在农民手里的现象,对农民朋友而言就是“饭后甜点”。二是要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在土地流转之前,土地流转应进行农牧部门的严格监督管理,严禁土地流转到非农业户口的地方。三是流转时,要对流转土地的基本情况、承包性质和土地的用途进行评估,杜绝以租代征。四是流转结束后,要对土地的用途、流转时间和性质进行验证,确保流转双方都能了解土地的用途、性质、位置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五是流转完成后,还要与工商部门签订合同,做到严格控制流转费用。
(四)强化承包土地的法律保障。土地流转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还要注重维护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化建设,规范流转程序和行为,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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